学术交流与科研

首页 > 学术交流与科研 > 正文

关于申报“2019年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时间:2019-04-05

来源:研究生处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科研创新活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启动“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现将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一、二年级研究生。

2. 项目的要求:

1)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我国当前或将来体育事业和体育科学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能反映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课题应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一致或相同。课题应该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

2)鼓励研究生选择紧密结合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社会体育的教学、训练、组织及指导实际的选题。鼓励研究生与大、中、小学校一线体育教师,或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或社区体育、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等人员进行合作研究。

3)论证充分,推理严密,逻辑性强,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4)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或成为校级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项目申请必须由研究生导师推荐,项目立项后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监督研究生实施项目。

3. 申请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人根据研究生处制定有关“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认真填写《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方可提交。

2)研究生处对申请人资格、申报项目的有关内容等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基金使用状况提出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额度。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处公布结果。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发文实施。

4. 经费使用:

1) 创新基金核拨经费由研究生处统一管理。

2) 经费的使用根据我校财务规章制度和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3) 资助经费采取结项时一次性报销的管理方式。凡通过结项考核者,可按项目合同报销实际支出。

5. 成果结项要求:

1)申请的科研项目应为申报者学位论文工作的一部分,提交的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相关,项目研究的最后成果应体现为申报者的学位论文。

2)结项时,除去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要求的规定以外,必须有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负责人需至少发表2篇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我校规定的重要体育类学术期刊上;一般项目负责人需至少在我校规定的重要体育类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被资助者在项目结题时如有1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正刊上,可免于鉴定结项。

3)项目建设期满,结项申报人应填写《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于指定时间内将结项审批表(纸质一式一份,须含原件)及项目建设成果送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所有上报材料均需附电子版。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拟结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结项项目。

4)凡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和项目研究本人共同所有。

5)在有关期刊发表项目学术论文时应注明:本论文为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并注明批准文号;否则,所有费用不予拨付或报销。对已报销的费用,创新基金管委会保留追缴的权利。

6)申报项目一般以一年为完成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项的,经创新基金管委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6.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于2019415日下午16:30前将《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报至研究生处学位与科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纪秀明              电话:85267652


附件:/相关附件.rar 

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2019330